西安公安原副局长王安群干预下属部门执法办案被通报,已落马(图)
发布日期:2016-02-02来源: 澎湃新闻网(上海)
王安群担任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贿赂,干预下属公安部门执法办案。目前,王安群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资料图
据中国长安网2月1日发布的消息,中央政法委近日通报第二批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安群受贿、干预司法案件处理案即是其中一例。
通报称,王安群担任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于2008年7月受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请托,要求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对该公司下属物业公司保安被砍伤尽快以刑事案件立案查处,案件告破后收受请托人贿赂;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收受陕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贿赂,干预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立案侦办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件。目前,王安群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4月29日,西安市纪委官方网站发布王安群落马消息,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同年9月4日,陕西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王安群以涉嫌受贿罪被执行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王安群曾任西安阎良区公安分局局长、灞桥区公安分局局长等。在落马前,王安群负责经济犯罪侦查、网络安全防控、防火安全和森林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侦支队、网安支队、消防支队、森林公安局,在西安市公安局8名副局长中排名首位。
王安群曾主持、参与破获多起大案要案。如2002年11月25日,西安东二环金花南路安利陕西分公司营业厅发生一起爆炸持枪抢劫案,次年3月该案破获,时任副局长的王安群等人曾率百余名特警和刑警,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西安。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批通报的7起典型案例中,除王安群案外,还有两起案例涉及公安系统人员。
其中一起是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民警宋广众、朱国栋干预案件办理案。通报称,2015年5月22日晚,西青公安分局杨柳青镇东派出所在办理戴某涉嫌吸毒案件时,宋广众受朋友之托,联系曾担任过杨柳青镇东派出所副所长的朱国栋帮忙,打探案情,疏通关系。目前,宋广众、朱国栋均已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另一起是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民警陈新春、曾小山过问案件案。通报称,2015年11月,邵东县公安局打击赌博专案组在办理李某开设赌场案过程中,陈新春、曾小山分别找办案民警打招呼,要求关照涉案犯罪嫌疑人,遭到办案民警拒绝。目前,陈新春已被给予禁闭7天处分,并被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曾小山被给予禁闭4天处分。
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于同日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干预司法筑起“防火墙”和“隔离带”。同年11月6日,中央政法委通报了首批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
中央政法委表示,将继续坚持对违反“两个规定”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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