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忘记密码  关于我们 | 收藏我们 | 人员查询
城乡法治 - 专业的城乡法治资讯网络平台!
人气排行>>
图说天下>>
    系统中还没有录入任何信息!
主编推荐>>

环保部:北京优良天数大幅上升未现严重污染

发布日期:2016-03-21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郄建荣 环保部今天向媒体发布了2016年2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环保部说,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提高9.9个百分点,北京市未出现严重污染。

据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8.1%,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4.2%。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提高9.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1.3个百分点。

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1%。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乌鲁木齐、邢台、保定、衡水、银川、郑州、邯郸、济南、宿迁和徐州;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拉萨、惠州、海口、厦门、东莞、肇庆、福州、江门、中山和深圳。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1%,秦皇岛、张家口、承德、北京和天津5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沧州、唐山和廊坊等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衡水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不足50%;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2.8%,出现重度污染2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北京市PM2.5月均浓度为44 μg/m3,同比下降53.2%,环比下降35.3%。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3%;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2%。

罗毅说,总体来看,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除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同比略有上升外,PM2.5等五项指标浓度同比均下降。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同比、环比均有所改善,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CO超标率同比及环比均有所下降,O3超标率同比、环比均基本持平。

分享本文到:
免责声明:城乡法治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乡法治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及时与城乡法治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评论:
昵称: 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