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的他罹患精神病,怎么判?
发布日期:2017-03-20来源: 扬子晚报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身边妻子已熟睡,发出阵阵鼾声,这让本就抑郁失眠的王某更加心烦意乱。恼怒之下,王某竟伸手将妻子活活掐死。近日,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精神病男子杀妻案件,50岁的被告人王某在法庭上老泪纵横、泣不成声。最终,法院对王某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6年6月12日晚,王某与妻子陈某早早地洗完澡便上床看电视,没多久陈某先睡着了,王某则继续看电视。直至凌晨12点左右,抑郁情绪导致的失眠让王某心烦意乱,而此时身边的妻子已熟睡,发出的阵阵鼾声更是让王某烦躁不堪。恼怒之下,他便伸出双手掐住了妻子的脖子,想让她安静些。可是王某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失控,陈某拼命挣扎了一会便不再动弹了。王某见妻子没有动静了,松手拍了拍她,确认妻子已经死亡。眼看妻子陈某死状凄惨,王某摆放好她的手脚,还分别用马甲、衬衫盖住了她的头部和下身。事后,王某心中开始感到害怕,早晨丈母娘和女儿先后来访,王某都锁门不见。到了9点多,王某拨打女儿电话,告知她陈某已经死亡,随后便离家出门。女儿接到电话后立刻跟自己丈夫赶到家中,发现陈某躺在床上已经没有呼吸。
据悉,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长年服用药物,多年来精神状态一直较为稳定,平时都可以和他人正常交流,偶尔会自言自语、神情恍惚,脾气比较倔强。案发前几个月,王某曾因精神病发作,抢劫他人电动车被派出所抓获,并移送至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后出院回家,继续服用药物。事发前几天,王某经常失眠,感觉心烦气躁,为一点小事就怨天尤人,抱怨世态不公,为何别人都过着好日子自己却如此清苦。
经鉴定,陈某系生前遭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其辨认能力完好,此次作案不是在精神病的症状支配下所致,不过由于精神疾病的影响,其自我控制能力有所削弱,故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据此,相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王某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年。(通讯员 刘福龙 方芳 记者 於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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